为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,提升就医体验,现将我院常态化实行的“诊察费未诊即退”服务公告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患者挂号缴费后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可以办理退费:
1.挂号缴费后未就诊的。
2.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或重复挂号的。
3.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、系统故障等情形,导致无法就诊的。
二、办理时间、地点
时间:每天上午7:00至12:00,下午1:00至5:30。
地点:门诊一楼大厅各挂号收费窗口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患者凭挂号结算单、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医保卡、医保电子凭证等)或通过刷脸验证等方式,至我院门诊挂号收费窗口说明需要退费的原因。符合退费范围的,工作人员按规定流程办理退费。
2.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数字人民币等途径支付的诊察费,付款时长超过3个月的,现场退现金处理;未超过3个月的按支付途径原路返还,医保账户支付的退还医保账户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患者已就诊的,不予退费。
2.请妥善保管挂号结算单。若不慎遗失,可至退费窗口人工核实确认后,按规定办理退费。
咨询电话:0510-83055441
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宜兴市人民医院所有。
宜兴市人民医院
2026年5月11日